古县一企业,无视工伤认定行政一审二审
2023/1/17 来源:不详白癜风封闭针 http://pf.39.net/bdfyy/bdflx/210818/9329006.html
本网接到山西古县郭某秀举报,称自己在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上班期间,在生产车间擦玻璃时,不慎从板凳上掉下摔伤,临汾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郭某秀为九级伤残,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无视工伤认定,无视法院行政一审,二审判决,一味拖延给付赔偿。
举报人郭某秀诉说自己的遭遇:自己在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年6月29日上午8:30左右,车间停产状态,郭某秀在生产车间擦玻璃时,因地上有水,不慎从板凳上掉下摔伤,当时自己不可以动,坐在地上休息半个小时左右,厂里同事把郭某秀,扶到板凳上休息。班长(韩某勇)与厂里领导联系,由厂办公室张某玥和厂里生产部杨某风送医院急诊就诊,医生要求做了初步诊断(右膝关节损伤,右膝关节积液,右膝关节滑宾前软组织损伤),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认为伤情不严重不同意住院治疗,郭某秀回家养伤,郭某秀回家养伤几个月后,伤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疼痛难忍的情况。年8月13日,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再次派张某玥随同郭医院检查,医生经查看郭某秀的MRI检查报告恢复情况,建议郭某秀休息,理疗,口服盐酸氨基葡萄糖片,休四周定期复查。年9月23日,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派张某玥随同郭医院复查。但是郭某秀右膝关节仍然痛难忍的,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郭某秀与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张某玥电话联系,他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无奈之下年10月26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右膝半月板损伤住院,进行了关节镜下右膝关节半月板成型重建手术后,郭某秀与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再次张某玥沟通,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派张某玥说,“你先住院,住院回来再说,”然后出院后,郭某秀拄着拐杖去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找张某玥,当时张某玥不在厂里,郭某秀在张国玥办公室等了将近3、4小时,张某玥回来说:“你不是厂里的职工,”意思是没法管郭某秀的工伤事情,然后,让郭某秀把资料放下看了再说,到了晚上张某玥把资料送到郭某秀家里,什么也没有说。
由于与单位产生分歧,郭某秀向古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年2月5日古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郭某秀为工伤(编号:035),年4月27日临汾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郭某秀为九级伤残案号:山西省临汾市劳鉴年号。
年7月15日山西省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书(编号:古老人仲裁字()第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郭某秀停工留薪期待遇元x45个月=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x9个月=元;陪护费元÷30天x37天=元,共计元,除去已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元,还应支付元。
2、被申请人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协助申请人郭某秀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3、申请人郭某秀与被申请人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年6月9日解除劳动关系。
郭某秀与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均不服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古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于年7月28日、8月4日先后向山西省古县人民法院起诉,山西省古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晋民初号案件并入本案进行审理。
年8月9日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洪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洪洞县人民法院于年10月28日作出()晋行初32号行政判决,驳回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1月13日作出()晋10行终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年2月25日,古县人民法院依法恢复审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山西省古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晋民初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郭某秀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陪护费共计元;驳回郭某秀与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然而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顾郭某秀的生活艰辛,自受伤至今,二年多的时间,包括住院期间,住院费用、伤残补助、生活所需,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本来郭某秀家的家境并不殷实,郭某秀与她老公两个上班,勉强可以维持生计,郭某秀这次受伤,让郭某秀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更是举步维艰,然而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不管不顾更让我们家雪上加霜,筹借医疗费,维持生活,幸亏亲朋好友生出援手才能勉强支撑。
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不顾古县法院民事判决,更是不顾洪洞法院一审的行政判决,临汾中院的二审行政判决,一直拖诿,一家企业如此行为,不顾员工死活,无视法院判决,这样的企业如何获得凝聚力?如何建设自己的企业文化?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这样的企业是不是让员工寒心?
山西古县是文明城市,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希望引进更多的企业、更多的人才,然出现这样的事情,是不是会引起企业人才流失,以人为本,才是企业的发展的根本,才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保障,郭某秀反映的事情往小的说,是一个企业的内部员工待遇问题,往大的说,这是不是在给文明古县扯后腿?是不是给古县县委县政府营造的良好的营商环境抹黑?诚然企业赔偿员工工伤,需要合情合理合法,可是为什么政府部门认定了,法院行政一审、二审裁定了,民事赔偿一审也认定了,为何还是不予赔偿?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法院的权威性为何得不到这家企业的认可?
对于此事,本网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