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将创建国家级旅

2023/8/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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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晋源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实施方案

为统筹指导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太原品牌品牌强市”战略,打响“唐风晋韵·锦绣太原”品牌,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二、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同步开展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推动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按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标准要求,尽快完成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随后向国家申报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三、创建主体

各旅游休闲街区所在区人民政府为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责任主体。

四、创建依据

《标准》规定,旅游休闲街区划分为两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以《标准》规定的必要条件和一般条件为依据。必要条件包括各级旅游休闲街区应具备的硬件设施与服务管理项目;一般条件包括旅游休闲街区的可进入性、文旅特色、环境特色、业态布局、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卫生、安全、管理等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年下半年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是申报前置条件。

五、创建范围

(一)钟楼街片区

北起府东街,南至开化寺街,西起解放路,东至柳巷北路(桥头街东至五一路),包括25条道路:通顺巷、柴市巷、规一路、规二路、规三路、大水巷、小水巷、鼓楼街、察院后街、酱园巷、钟楼街、桥头街、地藏庵、中校尉营、靴巷、二市场巷、南仓巷、南仓巷东侧规划路、阴阳巷、西校尉营、四岔楼、西夹道、西校尉营东侧规划路、南校尉营、酱园巷北侧规划路。

(二)太原古县城

十字街(即: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

六、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在改造提升和业态布局过程中结合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开发建设与传承。结合历史文化传承,结合太原古县城评估整改工作,完善提升街区规划,系统化注入文化元素,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制定服务规范。

(一)做好顶层设计

1.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商户)参与、市场运作、渐进改善”的指导思路,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分别健全统一有效的管理运营机构,聘请国内一流文物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专家担任顾问,统筹谋划、综合协调街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同时,丰富管理模式。通过先进灵活的管理模式,有效平衡街区的“保”和“用”。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二)建设文明、绿色、卫生街区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旅游、节约食物和绿色消费,杜绝封建迷信、庸俗、低俗、媚俗等现象。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文旅局)

3.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街区建设与当地社区有机融合。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4.按照GB环境噪声限值,控制声源、降低噪音污染。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管理局)

5.为各类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配备铭牌。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园林局)

6.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按照GB、GB、GB.1规定的设计规范、卫生指标和管理规范,做好街区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城乡管理局、市卫健委)

7.合理设置造型美观的分类垃圾箱,建设收集转运设施,组织引导门店、商铺和游人分类投放垃圾,针对饭店、餐饮门店单独设立厨余垃圾桶,做到分类转运,及时清运,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垃圾箱完好无损。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城乡管理局)

8.完善各类节能、节水设施设备和措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城乡管理局、市能源局)

9.鼓励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对节能、节水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

10.鼓励对街区进行绿化。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园林局)

11.鼓励制定针对吸烟行为的管理规定,在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卫健委)

(三)充分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12.依据GB/T梳理文化资源,挖掘文化特色,融入休闲体验的各个环节;完善能够展示城市与街区历史文化风貌的各类文化符号。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文联)

13.鼓励引入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GIS)、三维激光扫描、文物数字化保护等技术,普查和记录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点状传统建筑遗存的空间属性和风貌特征,全面摸底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整合保护的工作思路,将各类遗产及其周边环境串点成面。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14.鼓励完善诸如标志性景观、景点、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博物馆、文化馆、实体书店及图书馆(分馆)、小剧场等文化景观。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15.鼓励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节事活动、晚间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地方餐饮文化展示体验。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四)完善相关规划及周边配套

16.按照《标准》要求,在原有钟楼街改造提升规划、太原古县城复建规划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规划》《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规划》,用以指导规范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明确创建空间范围,街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米。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18.街区为步行街,有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19.确保周边交通便利,公共交通便捷,在街区周边配套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地。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

(五)做好各类业态布局、培育和管理

20.全力支持老字号回归。复原和丰富传统产业业态,加大对太原本土中华老字号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让具备运营实力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太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卖企业全部入驻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商务部门积极制定支持政策,争取资金,对入驻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和太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卖企业给予适当补贴与奖励。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1.支持非遗和传统手工艺回归。加大对太原本土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和具备条件的省级非遗项目的扶持力度,力争让具备运营实力的非遗企业、工艺美术企业入驻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并打造集生产、展示、体验、销售为一体的非遗集聚区,进一步丰富片区传统文化内容。设立太原传统戏曲剧院、常态化非遗展示展演场所,划分展示、宣传等功能性空间,打造集“文化旅游综合体、非遗活态展示区、文化互动体验区、传统工艺集聚区、文化旅游目的地”等多功能性为一体的非遗阵地。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太原非遗品牌,通过“强化主题、区域联动、树立品牌”营销方式,吸引游客对“非遗品牌”形成良好的品牌认知度,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每年从各级非遗项目保护经费、工艺美术经费中拿出相应资金,对入驻的非遗企业、工艺美术企业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联社)

22.合理规划文化旅游业态布局。更新、构建文化展示集群,在中心地段建设具有传统特色的城市书房、特色书店、图书馆分馆等,实现总分馆图书资源通借通还、数字服务共享、文化活动联动和人员统一培训;引进影院、小剧场、非遗文创、特色酒店、民宿等业态;市区两级联动,申请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文旅业态,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入驻的书店、影院进行补贴;市区两级文旅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入驻的小剧场、城市书房、图书分馆、非遗文创企业等进行补贴。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文旅业态扶持。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外来投资局)

23.注重对文化类业态的引导培育,不搞过度的商业化,提升具有地方文化或创意文化的业态比例(不低于40%);大力培育特色文化主题业态,并确保其经营良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24.丰富街区业态种类,引入体现文化展示与体验、游览、购物、餐饮、体闲娱乐等功能的相应业态,为市民带来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享受,满足不同层次文化旅游需求,努力提高在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知名度。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文联)

25.确保临街单位70%以上对外开放。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26.对各经营单位依法持证照经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主动为经营单位办理证照提供必要服务。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7.严禁经营单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杜绝强买强卖行为;规范价格管理,确保所有商品和有偿服务明码标价。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8.鼓励建立相应的业态鼓励或限制名单。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29.在旅游旺季,鼓励80%以上的经营单位营业时间到21时。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0.鼓励引入创意性和艺术性消费业态。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

31.鼓励按照GB/T服务质量要求对街区内店铺进行统一编号,且对访客明示。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32.不断提升访客接待量,确保年接待访客量不少于80万人次。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3.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力求取得良好效果。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4.定期开展访客满意度调查,持续改善服务质量;建立多渠道访客投诉与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访客投诉,保证处理效果良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5.鼓励对街区内从业人员进行着装得体、佩戴工牌、语言文明、礼貌热情、尊重客人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引导。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6.鼓励街区内经营单位为访客提供包装、订购和邮寄快递、小件寄存等服务。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7.鼓励街区向访客提供主要外语语种翻译服务和主要外币兑换服务。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外事办)

(七)大力改善外部风貌

38.策划建设城市雕塑一条街。邀请国内雕塑设计大师进行设计,在钟楼街、太原古县城融入雕塑创意设计,生动鲜活的讲述城市故事,唤醒城市记忆,彰显城市品位,让古老的街区活化起来、生动起来、可读起来。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39.打造文化演艺一条街。丰富街头演艺、转角文化,预先设计规范设置小微型街头艺人演出场地,提供必要的场地、灯光、背景等条件,引进能人艺人、工艺美术大师进行街区文艺表演、技艺展示。在节庆日期间,让“文化惠民”演出走进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提升文化品味。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联社、市文联)

40.打造建筑立面特色光影秀。采用现代化光影技术,在主街不同的立面进行裸眼3D视频、全息投影、灯光秀、皮影特效等展示,用声光手段展示千年古街、古城历史文化,为游客呈现文化视觉盛宴。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41.管理运营单位着眼长远,摒弃“二房东”思维,探索科学运营和管理模式,最大力度让利于入驻商家、企业和单位,让入驻企业和经营者“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42.确保街区内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没有剥落、污垢,且设施设备运行完好。按相应的保护级别对历史建筑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维护。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物局)

43.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规范街区的户外广告和灯饰。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城乡管理局)

44.鼓励突出街区内建筑的鲜明特色,使建筑形式、体量、色彩等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45.鼓励改善橱窗及各种商业展示布置的创意性和独特性,尽量做到与整体环境相协调。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46.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做好市政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八)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47.在合理的位置建设符合GB/T服务规范的、具有醒目标识的游客中心或服务中心;提前做好相关旅游服务人员培训,能够提供解说、咨询、投诉和残障人士服务;向游客提供导览图和当地旅游宣传资料。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

48.合理设置醒目的街区导览标牌(中外文对照),融入特色设计,并与景观相协调。做好导览标牌的日常维护。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外事办)

49.为文物保护单位、景点配备中外文对照的铭牌标识和景物解说牌。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外事办、市文物局)

50.按照GB、GB、GB/T(所有部分)、GB/T.10等规定,合理设置标识系统。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51.按照GB/T中A级旅游厕所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设立具有太原特色、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标识醒目、建筑造型景观化的公共厕所。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

52.合理设置能够满足游客需求的公共休息区域和休憩设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53.鼓励配套包括触摸屏系统的旅游宣传设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

54.鼓励在街区出入口设置中外文对照的街区全景导览图,标示街区名称、简介及相关图示,且符合GB/T要求;鼓励在主要叉路口设置中外文对照的导览牌或小型区域导览图。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外事办)

55.鼓励建设有残障人士厕位或功能兼用的家庭卫生间。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56.鼓励在街区内配套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设计或设施设备,并设置规范标识,鼓励配套幼儿活动场所及便利设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57.鼓励提供便捷的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设施。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

(九)做好宣传和营销推广

58.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开辟相关专题或专栏,加强创建工作舆论宣传,充分展现钟楼街片区、太原古县城的独特魅力。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59.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完善线路产品体系,开展“游府城县城街巷,读太原地名史;游府城县城历史建筑,读太原发展史;游府城县城老字号,读太原商业史”活动。做好宣传推介,让府城游、县城游走出山西、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牵头单位:迎泽区人民政府、晋源区人民政府、市龙投公司,配合单位:市文旅局)

60.为街区开设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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