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委书记谈法治建设之古县篇
2022/5/30 来源:不详导语:
十九大报告全面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行动纲领。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凸显了法治的核心地位。县(市、区)委书记作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第一责任人,如何理解法治建设?"法治平阳"将独家刊发县(市、区)委书记的署名文章,分篇次推送给大家,以飨读者。
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第一责任
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古县县委书记郝献民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确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对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要高度重视和深刻把握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决心和勇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动扛起第一责任,凝聚起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履行第一责任根本在担当,必须扛起政治责任。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是各级党委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以责无旁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治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自觉担负起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首先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其次,要担好组织推动之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问题,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二、履行第一责任关键在抓手,必须创新工作载体。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县委既要注重发挥自身的“主心骨”和“定盘星”作用,也要注重发挥政法系统的“主力军”和“桥头堡”作用,聚焦法治建设的重点,抓住法治建设的难点,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引导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我们要牢牢抓住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法治创建示范市的历史机遇,深入学习“7·18”全市创建法治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列出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在严格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搞好“自选动作”,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治理示范乡镇”、“法治教育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法治示范五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示范创建古县样板。
三、履行第一责任核心在落实,必须抓好贯彻执行。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探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和责任报告制度,强化调研督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规范责任动作、强化责任检查,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要狠抓考核问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考核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为重点,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科学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任用、绩效、奖惩挂钩,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法治建设顺利推进。
四、履行第一责任重点在行动,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问政于法、问策于民,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要严格落实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牢记纪律法规红线不可逾越、纪律法规底线不可触碰,特别是绝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带头做法治建设宣传员,大力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凝聚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新时代聚焦新目标,新征程开启新未来。古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把法治古县建设推上新台阶,为我市创建法治示范市贡献力量。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