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中国铁建20局景德镇古县衙景
2022/6/6 来源:不详中国铁建20局景德镇古县衙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78
1.招标条件
1.1新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古县衙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古县衙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浮梁古县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浮梁古县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古县衙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旧城村安置地(浮梁大道景德镇学院旁),项目投资约万元,工期天。
主要工程内容:游客接待中心及停车场位于浮梁县旧城村,古县衙大门以西,县衙路以北,项目占地面积约44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平方米,地下部分平方米。地下室层高-5.65m,地面一层高5.6m,二层高5.1m,屋脊高3m;生态停车场地下室层高-4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年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年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必须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取得经营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上述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经销协议)。投标人年供应能力必须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委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年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年08月10日17时00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